遺產是一個人生命中的財富,是他們留給後代的禮物,但在被繼承人債務大於遺產的情況下,繼承的反而成為後代要苦惱的問題,還好我國立法是近乎人情的,父債子償已非法律所允許的事情,在本文中,我們將討論什麼是拋棄繼承?與法定的限定繼承有什麼差別?以及拋棄繼承去哪裡辦理。
壹、我明明沒有辦理繼承,為什麼還是會被告?
答案就在標題!「沒有辦理繼承」,是誰准你放著就當沒事的!要知道,我國民法繼承編最新修法後,法定繼承改採全面限定繼承,就是如果繼承人在繼承發生後什麼都不做,視為繼承人為「限定繼承」。但是限定繼承不是在遺產的額度內償還債務就好了,那我為什麼會被告呢?答案很簡單,因為「限定繼承」的狀態下,繼承人並不會拋棄被繼承人的權利、義務,就是還是會繼承到遺產、債務,只是當債權人出面討錢的時候,繼承人只需負責繼承到的遺產額度內償還而已,而拋棄繼承是被繼承人的遺產、債務全部都拋棄,在法律上沒有你這個繼承人存在。
推薦閱讀:遺產繼承期限有哪些?如何辦理遺產繼承期限展延?3重點筆記在此!
若需要相關法律諮詢,或是委任律師辦理,「楊芝庭律師」是您最好的選擇。楊律師除了多年的執業律師經驗之外,也經過家事律師專業培訓認證,更致力於各單位服務民眾,遺產繼承方面也是楊律師重點著墨的項目,相信透過楊律師的耐心、細心以及專業度,必定能妥善處理房屋繼承過戶的流程。立即加入Line@ 做線上諮詢,讓楊律師幫您處理人生的心煩事!
貳、我不想被告,好麻煩!想要拋棄繼承去哪裡辦?
所以當我們非常確定被繼承人的「債務」大於「遺產」的時候,請務必要在繼承發生後3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而辦理拋棄繼承的地點,要在被繼承人戶籍地的法院(若是不知道是哪個法院管轄,可以搜尋參考「各級法院管轄區域一覽表」),上司法院的網站下載填寫「拋棄繼承聲請狀」,檢附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謄本」、拋棄者的戶籍謄本、印鑑證明與印鑑章、書面通知因拋棄而成為應繼承之人之證明以及繼承系統表,郵寄掛號或是親送法院都可以,之後法院就會下相關的裁定,也就是拋棄繼承的證明囉。
注意事項
- 法院的拋棄繼承流程,需繳交 1,000 元的裁判費給法院。
- 若有數位繼承人皆欲辦理拋棄繼承,可以寫在同一份拋棄繼承聲請狀,但也要分別檢附各自的資料。
其他人也在看:財產繼承順位的規定是什麼?我的財產真的不能留給別人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