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時間限制是指繼承人或遺產受益人繼承財產時,需要遵守的特定時間限制。若逾期,可能會對繼承人的權利造成很大的影響,甚至是損失。在本文中,將會說明在我國與繼承相關的時間限制,特別是針對繼承股票、房屋進行進詳細的解說,幫助大家了解。
壹、繼承有時間限制嗎?
我國關於繼承的流程,有時間限制的有三種:
一、申報遺產稅期限
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3 條第一項前段:「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 6 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申報遺產稅的時效是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要向「國稅局」完成申報,若逾期未完成申報,則會有相關的罰鍰。
二、拋棄繼承期限
按民法第 1174 條:「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 3 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所謂拋棄繼承就是不管被繼承人遺留有多少財產、債務,繼承人全部拋棄,也就是放棄繼承,按我國法律規定,應於知悉有繼承情況時 3 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若是超過時效未辦理拋棄繼承,則視為限定繼承。
三、不動產遺產「登記」期限
按土地法第 73 條第二項:「其係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若是遺產中有不動產的話,依我國法律規定,自繼承開始之日起 6 個月內,應至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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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股票繼承有期限嗎?
股票沒有繼承期限,但若要辦理繼承,就要走股票過戶的流程,向發行公司申請,將被繼承人股票過戶登記為繼承人所有,需要準備的文件有下列 7 樣:
- 繼承人之印鑑:即留存於公司之股務印鑑。(未成年者需加父母雙方印鑑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繼承系統表。
-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或除戶戶籍謄本。
- 全部繼承人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記事勿略)。
- 全部印鑑證明書或身份證正本。
- 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
- 股份分配同意書:繼承人有數人時需檢附之。
另外要注意的是,繼承人委託他人辦理者,受託人應為中華民國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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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房屋繼承有期限嗎?而繼承到的房子可以馬上賣嗎?
可以!房屋繼承沒有期限,但是有需要為繼承登記的期限,就是本文第一段的第三點「不動產遺產登記期限」,記得在繼承發生後,要在 6 個月內,前往不動產所在地的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
而關於「繼承到的房子可以馬上賣嗎?」的問題,原則上房子是否為繼承而來,與能否買賣是無關的,繼承只是獲得房子的「原因」,有房屋所有權後,要住要空要賣要租誰都攔不了你!也就是說,剛繼承到房子可以直接拿去賣,是沒有時間規定,也沒有關係的!
但要注意的是,房地合一稅於 2016 年上路,所以在 2016 年後繼承的到房屋,若要出售仍要注意房地合一稅的相關規定,避免太早賣出而受課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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