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遺產分配比例中,尚存活的配偶往往處於有利的地位,但這是否意味著他們能夠獨佔所有財產?遺產繼承是一個重要且複雜的議題,在我國的法律規定中,繼承比例會依據繼承人的身分而有不同,確保公平合理地分配遺產給繼承人的重要機制。遺產繼承律師將與您深入探討我國法律中遺產分配比例的相關規定和原則。
壹、遺產分配比例的案例
陳老先生為人善良和藹,又毫無脾氣,就連老婆A剛結婚就跟隔壁老王跑了,都為了讓孩子不能沒有媽媽而未辦理離婚。
陳老先生用結婚前的存款 30 萬元,在老婆A離家出走後投資滾成了 300 萬元,辛辛苦苦獨自撫養兩子女 BC 長大,好在BC也挺孝順的。但好景不常,陳老先生因為年邁又操勞過度而病倒,沒多久後就過世了。而 A 得知陳老先生過世之後,竟然跳出來想要分遺產,並且一口氣就像 BC 開口要了 200 萬元!(推薦閱讀:遇到遺產繼承問題怎麼辦?專業律師分析3種常見繼承問題解答!)
貳、子女BC可以拒絕分配陳老先生的遺產給老婆A嗎?
這個議題要先帶入我國民法有關繼承人順位的規定,根據我國民法的規定,若被繼承人沒有預立遺囑,那依照我國民法第1138條,被繼承人的配偶為絕對順位,依序才是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 直系血親卑親屬。
- 父母。
- 兄弟姊妹。
- 祖父母。
所以按上開規定,由於陳老先生和A尚未離婚,A有絕對繼承權,BC無法拒絕分配陳老先生的遺產給老婆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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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遺產分配比例如何計算?
應繼分是法律規定的「預設」遺產分配方式,如果案例ABC間無法達成遺產分配協議,法律就會按照應繼分的規定來分配遺產給繼承人:
| 配偶和小孩 | 應繼分是配偶跟小孩按人數均分 |
| 配偶和父母 | 應繼分是配偶先拿一半,剩下一半父母均分 |
| 配偶和兄弟姐妹 | 應繼分是配偶先拿一半,剩下一半兄弟姐妹按人數均分 |
| 配偶和祖父母 | 應繼分是配偶先拿3分之2,剩下的祖父母均分 |
而特留分則是每一位繼承人最低能分得遺產的比例,也就是繼承人的遺產最低應分配比例:
| 配偶和小孩 | 特留分是應繼分的一半 |
| 配偶和父母 | 特留分是應繼分的一半 |
| 配偶和兄弟姐妹 | 特留分是配偶的應繼分的一半,兄弟姐妹的應繼分的3分之1 |
| 配偶和祖父母 | 特留分是配偶應繼分的一半,祖父母的應繼分的3分之1 |
老婆A太可惡了,直接用特留分的比例分給他就好,根本不用答應她200萬元?
錯了,因為A是配偶的身分,按我國民法第1030條之1第4項規定,在配偶死亡後,尚存活的另一方配偶就可以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如果A沒有婚後財產,那她就可以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請求陳老先生婚後財產300萬元的一半,也就是150萬元,剩下的財產180萬元(150萬元+30萬元)才會是以遺產的方式分配,ABC各可以分到60萬元,也就是A可以共獲得210萬元!以上開案例來看,直接給A 200萬元,似乎還比較划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