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於規定個人在身故後財產的遺產繼承方式以及其他遺願事項,這份文件將確保您的遺願得以被執行,同時保護您的財產免於潛在的糾紛和爭議。而遺囑並不需要病危將死時才能立,任何年齡(當然要有我國民法規定的行為能力)、任何時候都可以預立遺囑,本文提供一些預立遺囑範本及事項。
壹、預立遺囑的限制
在開始寫遺囑之前,你需要確定自己是具有「行為能力」的人,而是否有行為能力,我們從反面解釋,從「什麼是無行為能力」說起。而所謂無行為能力人,是指7歲以下之人以及受監護宣告之人,若不是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立遺囑的話,基本上沒有上述兩個狀況,立遺囑都是有效的。(推薦閱讀:為什麼該寫遺囑?「風險控制」遺囑規劃中不可忽視的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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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預立遺囑的方式
我國民法規定的遺囑方式有5種:「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及「口授遺囑」(可參考:遺囑內容如何寫才有效?5項方式及3重點交給您!)。而且遺囑內遺產分配方式,不可以違反有關特留分的規定,另外要注意的是,除了「自書遺囑」的方式外,你需要找到至少兩個見證人來見證你的遺囑,見證人必須是年齡超過20歲的完全行為能力人,而且不能是你的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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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遺囑範本
以下是遺囑遺囑範本:
立遺囑人○○○,民國○○年○月○日生,○○市(縣)人,身分證字號○○○○○茲依民法之相關規定,自書遺囑內容如下:
(一)不動產部份
1、座落於台北市○○區○○段○○地號土地及地上建物〈門牌號碼○○○○〉○樓住宅,所有持分由配偶○○單獨全部繼承。
2、座落於台北市○○區○○段○○地號土地,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持分由長子○○〈民國○○年○月○日生,台北市人,身分證字號○○○〉單獨全部繼承。
(二)動產部份
1、本人所有股票及名下汽車由長女○○〈民國○○年○月○日生,台北市人,身分證字號○○○〉單獨全部繼承。
2、銀行存款及其他一切財產,由全體繼承人平均繼承。
(三)本人指定配偶○○為遺囑執行人。
立遺囑人:○○○〈一定要親自簽名〉 中華民國○○年○月○日
上述遺囑範本只是簡單版,讓你了解遺囑內容通常架構為何,如果繼承人人數較多或是財產較多的話,就必須要再增列更改,但遺囑分配遺產的紀載不外乎就是寫誰、什麼以及多少,人名以及財產條列清楚,再由專業律師審核過,這樣就萬無一失了。(推薦閱讀:公證遺囑如何辦理?常見4大問題解答,讓您輕鬆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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